人在电话里干净利落地吵了一通,最后又吵过就忘,权当没这回事儿地说了一阵婚礼事宜。不管怎样,婚礼当天的大事件算是定下了,挂电话的时候,庄浅看了眼时间,刚好下午六点,快到饭点了。
果然片刻不到,外面就响起了停车声,庄浅以为是沈思安,出门去看,结果人才站到门口,迎面就一条肥狗冲过来,扒在她身上使劲儿摇尾巴。
毛茸茸的狗尾巴后面蹿出一个帅气的脑袋,少年龇着大板牙朝她笑得好看,“嫂子!我想死你了!”
“小琮?”庄浅一手搂住肥硕的大狗,给它顺了顺毛,吃惊的看着似乎又蹿高一头的少年,笑道,“穿军装了?”
熊孩子,哦不现在不能叫熊孩子了,沈琮见她笑眯眯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脑袋,摆摆手老气横秋道,“别提这茬了,老子就晓得早晚要走上这条不归路的。”
“你哥的意思?”庄浅问。
沈琮不置可否,算是默认了。
庄浅伸手想摸摸他脑袋,被少年嫌弃地拍开,不满道,“你才摸了狗的。”
庄浅讪讪地收回手。
沈琮突然被沈思安送去了部队,她口中没说,心里却明镜儿似的:沈家主政,一旦过两年老爷子退下来了,沈家立刻就是腥风血雨。
沈雨巍与沈思安原本束手束脚的暗斗会瞬间白热化,姜是老的辣,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再加之沈思安到底名不正,在家族多半也不得势,只能被迫将手长伸到军部,另辟蹊径;而他在沈家又只信得过这个弟弟,自然会将他送部队了。
庄浅其实已经想过多次,沈思安之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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