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全郡的人口数和耕地数,第二步是均田,按着耕地数除去人头数,得出每个人应分得的土地。第三步就加减税,即百姓耕种分得的土地,这二十税一,这比朝廷的十税一减半,若是擅自超出应有的土地规模,则加倍收税,定为十税一;百姓难以耕种,必须转给他人的时候,则他人享十五税一,比十税一差的那一部分,要付给原土地所有人适量的租金。
这个政策与汉初的土地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有效限制富人和地主对土地的兼并,而且百姓还能得到好处。
现在的东汉朝实行的是按户分田、按人头收税,这样相对于子女多的家庭就亏大了,土地很少,承担的税却比别人高,这回按照土地数收税无疑是减轻了负担。
第二天的时候,姜盛召集夏侯兰、杨凤等铁杆部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夏侯兰道:“按人头分地,可收税是按地收税,其实都是一样的。”
“那可不一样,大户家地多人少,交的税可比人头税高多了。这样一来,这些大户们就不会强占百姓的土地。”
“我正是此意,我这近十天的体察,看得出贫富差距,也琢磨了解决的办法,暂时可按此执行吧。杨凤——”
“属下在!”
“年后你就负责此事吧,要按照每县十人的标准下去监督各县的人口统计和土地丈量。”
旧历的新年应该都是放假的,乐安郡下各县长官也都赋闲在家,姜盛就设宴邀请各县长官。
一听到设宴,各县长官都是心中一震,夏侯兰收治盐场的事还历历在目
第120章 农田新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