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决不会让你走的!请不要再推辞。说吧,要什么条件你才肯答应留下?”
其实,杏也一直记着自己说过的话,期待着李重新振作起来,发挥才干,干出一番事业。李果然把她的话牢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下决心离开桃,离开家乡,前来深圳打工,这些年吃苦耐劳,艰苦奋斗,苦心经营,不负所望,开办了自己的公司,终有所成。而且他对她的感情真诚执着,依然如故,历久不衰,感人泪下。她不能再推辞,也实在找不出理由再推辞。于是她擦干眼泪,想了想说:
“好吧,你一定留我,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答应,我便留下;不答应,请别怪我不肯帮你,立即放我走人。”
“一百个条件我也答应。请开尊口!”李转忧为喜,连忙答应。
可是杏却流出眼泪来,淅淅沥沥,不能自已。许久,她慢慢地说:
“小时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视为珍宝,崇为神圣,每天念在口里,想在心里,听在耳里,写在纸上,保存在日记里,唯恐丢了,忘了,被人抢去了。可是,自从你和桃发生了温馨旅社的事情之后,我最恨你这名字:什么李?就是离,分离,离别!这个李字,我再也眼见不得,耳听不得,心想不得,口念不得。进而见之生恨,闻之生厌,思之伤心,念之痛心!所以,要我留下帮你,你必须把这名字改了。从此,目不见之,耳不闻之,则心才能不思,不想,不恨,我才会忘记那场羞辱,我们的交往、友情,才会重新开始。”
这叫什么条件?简直是故意刁难。虽然他说过一百个条件也
第六十三章 李杏重聚,前嫌尽捐(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