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陆逸明要做MP3的消息。
当初合伙创办明元科技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约法三章。
首先是公司每年投入研发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必须超过24%。
其次,两人分工合作,郑友元负责抓生产和销售,以及与渠道的沟通,陆逸明则是负责产品研发,大家互不干涉。
至于最后一点,则是若要引入战略投资,则必须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股权转让的合同才会生效。
正是因为这份协议的存在,郑友元对陆逸明要研发什么玩意儿其实不太关心,毕竟陆逸明已经用优盘这款跨时代的产品完美地证明了他的眼光和实力。
郑百顺见郑友元都不知道陆逸明正在搞新项目,顿时更加理直气壮起来:“看吧,连你都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这怎么行?是不是他们哪天把明元科技给搞倒闭了,你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不得不说,郑百顺的话,就好像是一根刺,直接扎进了郑友元的心里。他一脸平静地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郑百顺说:“我们明元科技手里已经握着优盘这张王牌,出于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准则,我觉得应该投入资金加大力度推广优盘,加强生产和销售这两大方面,而不是把钱砸入前途未卜的新项目上面。”
听了郑百顺的话,郑友元微微点头,认可道:“你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随后,他又告戒说:“陆逸明既然要搞新项目,肯定有他的道理,如果没有必要,你不该自作主张地断掉技术研发部门的资金。”
郑百顺坚定地说道:“你错了
第四百零二章 原来如此(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