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
张伟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很快便主动跳过这个话题,开始重新组织辩护思路:
“事发之后,原告向长河街道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并将两名被告人传唤回去,进行多次,多方位调查取证,并且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阶段,指导取证工作。”
“案件移交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对本案非常重视,对是否起诉被告人专门召开由侦查机关,起诉机关,社会各方人士多方参加的听证会,并全程录音录像。”
“最终,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我认为,检察院对案件的认定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程序与实体的情况。”
“这一事实还请法官阁下予以考虑,判定我方当事人故意杀人未遂不成立。”
每一个公诉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仔细调查取证后才会做出决定,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一般而言,公诉案件都是证据确凿的,基本不会出现反转。
辩护律师只能是从减刑方面入手,尽量帮助他的当事人减轻刑罚。
反过来说,检察院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了,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因此,公诉转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在立案阶段就会因为证据不充分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被打回。
即便是立案了,最终的结果也极有可能是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本案,便是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认
第79章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