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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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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检察院不予起诉的通知后,姜白和罗大状就开始行动。

    依旧是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旧是立案窗口。

    林然在里面。

    罗大状和姜白在外面。

    隔着窗口对视。

    林然眨了眨眼睛,莫名产生了一种自己陷入时间循环的荒谬错觉。

    这个场景,好熟悉的说……

    刚好最近在看《开端》,小姑娘不由得开始胡思乱想了。

    “你好,我来立案。”

    这时,一道浑厚的嗓音,将林然的思绪拉了回来。

    “啊?哦哦,罗老师您好,”林然回过神来,接过罗大状递来的材料,“这次还是刑事自诉啊,罪名是……故意杀人未遂!?”

    林然嘴巴都张成了O形。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可不是诽谤罪能比的。

    即便是未遂,也是性质很恶劣的犯罪。

    而这次的案件,是因为检察院不予起诉,所以被害人便提起刑事自诉。

    这种情况是符合规范的。

    至于法院会不会就此立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告有没有充足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法院便可以立案,并且有需要的话,会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补全证据。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即便原告提起自诉,法院也会驳回其起诉请求。

    这些罗大状自然门儿清。

   

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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