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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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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护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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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夏希整理了一下思绪,给出了自己的方案:“我之前翻过我们律所的一些案例,如果想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中,法院就准许离婚的话,需要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有赌博恶习之类的。

    而在本案中,男方出轨也是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一个很好证据。所以我们第一步工作就是收集证据,证明男方有出轨行为。”

    “第一步?”傅厉宸玩味了一下许夏希的用词,接着问:“假如真的给你收集到潘立华出轨的证据,你接下来又准备怎么做?”

    许夏希认真答道:“自然是拿着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诉讼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也翻过案卷,如果案件事实清楚,简单的话,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而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这样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再加上雯雯已经明确表示可以放弃房屋等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那鉴定、评估等可以延长一审审理期限的事项也没有了。

    这样一算下来,即便男方真的上诉,也有望在明年年初甚至是今年年底就拿到终审判决。”

    为了强调自己方案的可行性,许夏希一连举出了五个在半年左右就拿到生效判决的离婚诉讼案例。

    傅厉宸听完后,不由得扬了扬眉,暗道这丫头给出的办法虽然中规中矩,不见得有多么惊艳绝妙,但不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问题,都确实能够解决李雯雯的问题。

    尤其是最后那几个案例,也是万宗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比较成功的离婚案件,和李雯雯的案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十分具有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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