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国会”二字。
荣誉勋章是米国根据1862年的米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米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
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
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米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米国总统亲自颁发。
荣誉勋章是米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非获得人在公共场合穿戴它也是违法的。违法者根据米国法典第18章33节704条的规定会被判罚款及监禁不超过1年。
获得荣誉勋章不意味着获勋者可以享有特殊的个人特权,也不意味免除其应该履行的军人义务,但是仍然拥有一定福利待遇:
在有空余舱位的情况下,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可以免费乘坐军事空运司令部的飞机;
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的子女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不受名额限制由米**事学院录取;
荣誉勋章获得者的证件,勋章可以由其子女继承;
获得荣誉勋章的陆军人员可以向米国陆军部总部提出申请将自己的姓名列入荣誉勋章人名录。列入人名录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申请后可以终身享受每月200美元的特别养老金。
荣誉勋章的创立可以追溯到1861年米国内战时期,在此之前,从独立战争时期到19世纪40年代的米墨战争时期,米国都设立过表彰军人英勇行为的勋章。但大多是
第一千五百九十章 嫉妒了(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