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了尸体。杀人后,魏某淼还如无其事的拿着抢来的钱再次进入网吧,一呆就是5天时间,直至被警方抓获。
2oo8年7月19日,魏某淼到东官市石龙镇西湖胜大网吧上网。第二天中午。魏某淼在网吧呆了一天,身上的钱已花光,就到网吧附近捡了一块大理石。又回到胜大网吧伺机抢劫。
2oo8年7月19日13时3o分许,魏某淼携带装有大理石的塑料袋,趁机躲进网吧女洗手间一个厕位的后面。当天15时4o分许,17岁女孩徐某静走进该厕位。魏某淼立即用大理石朝徐某静的后脑砸了三四下。徐某静晕倒在地。
魏某淼关上厕门,搜走徐某静身上的8o元现金。正当魏某淼搜身时,徐某静苏醒过来,想要呼救,魏某淼就用手掐住徐某静的脖子直至不再动弹。
随后,魏某淼脱掉徐某静的下半身衣物,对徐某静实施了奸---淫。
作案后,魏某淼用手指蘸上被害人徐某静的血。在厕所墙壁上写下了“先---杀---后---奸”、“血”五个字,随即离开了女洗手间。
魏某淼回到上网的座位。换下作案时所穿上衣后逃离网吧。2oo8年7月19日19时许,徐某静的尸体被人现。
魏某淼把作案的血衣扔掉后,若无其事的又到南城区一间网吧继续上网,他在网吧一呆就是5天,直到2oo8年7月24日凌晨3时被抓。
警方从魏某淼身上搜出一把水果刀和一把小刀,还有两块大理石,魏某淼称大理石是准备没钱时再次抢劫使用。他辩称,“我本不想杀人,因被害人叫救
第一千四百一十五章 一知半解(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