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过定”、“定聘”等。
在“定聘”中有许多忌讳,为的是辟邪和消灾去祸。如定聘时的定金必须是偶数,忌单数,定礼也要成双成对,忌单数。
订婚的第二项是纳征。纳征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男女双方已达成婚姻协议,男家就正式将聘礼(俗称“彩礼”)送往女家,这就是纳征的仪礼。
纳征的仪礼也有许多忌讳,以避免不幸的事情发生。比如,聘礼数目忌单数,忌送女方鞋子,此含有避免女方穿上鞋子溜掉的心理。
订下了婚姻之后,就正式进入了结婚阶段,首先,就得选择结婚的时间,也就是进入了请期阶段,而在这个阶段,就更加需要主意一些禁忌了。
请期是“六礼”之一,旧时指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择定因趋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
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旧时南京一带“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克之良辰,以全红柬上记新人沐浴何时,水倾何方,新人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谓之送日子”。
在婚期方面,对于年、月、日都有忌讳的规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间对结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选择的,有些年份必须忌避,以祛凶辟邪。
汉族许多地区忌无立春日的那一年结婚,认为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结婚不养崽”。
对于有两个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应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样,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之意,一些地方
第一千两百八十六章 结婚禁忌(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