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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四十八章 婚礼穿着(国庆节快乐!)求保底月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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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前后身各3条,左右肩各1条,襟里藏1条,于是正背各显5条,吻合帝位“九五之尊”。清代龙袍还绣“水脚”(下摆等部位有水浪山石图案),隐喻山河统一。
    龙袍是古代皇帝参加庆典活动时穿着的礼服。据《苏州府志》卷147记载,在明代万历29年(公元1601年)宦官孙隆到苏州充当税监,督造龙袍。1957年在北平十三陵定陵发掘的出土文物中就有用缂丝制成的龙袍。因龙袍上绣纹以龙为主,故此得名。
    龙袍的空地为明黄色,领、袖俱石青色,片金缘。上面绣有12个团龙及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雉的异名)、宗彝(长尾猴尊)、藻(垫玉的彩色板)、火(物体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粉(古代绣在衣上的白色或有色粉末)、米(古代绣在衣上的花纹)、黻(音府,古代礼服上白与青相间的花纹)的形象,其余均为排列均匀的“如意头”、“蝙蝠”和象征富贵的字纹样。
    龙袍上并绣有9条龙,间以五色云彩。领前后正龙各1条,膝部左、右、前、后和交襟处行龙各1条,袖端正龙各1条。
    下幅八宝立水,襟左右开,以棉、袷、纱、裘制,各惟其时。龙袍专供皇帝穿着,其他官员是不能穿着的,只有得到皇帝亲赐才能穿着,但在穿着必须“挑去一爪”,以示区别。在明朝,经改制后的龙袍,称为蟒袍,成为明朝职官常服。
    龙袍的色彩选用颇有研究,并十分严格,古代人使用的色彩并非单纯是人的本性需要,同时又作为一个种族或部落的标志。
    在远古旧石器时代的山顶洞人穿用采用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章 婚礼穿着(国庆节快乐!)求保底月票支持!(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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