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都在这里。
汤普森爵士的住所在泰姆河(相当于周道安前世的泰晤士河)的北岸,在切尔西和富勒姆两大优质居民区的交界处。这里风光怡人,又处在世界潮流的中心,根本不是东区风貌可比的。
好在威廉医生本就是从这里出去的,以前也身居高位,举止气度完全匹配这里的“优质居民”标准,甚至犹有过之。而周道安,虽然是个东方裔,穿着也极其普通,但好歹后世见过大世面,也没露出什么乡巴佬进城的窘迫。
在汤普森爵士的私人洋房一楼,管家带着二人来到了汤普森爵士的书房——这里既可以办公,又被装上了一张不小的床铺,显然是方便汤普森爵士工作的。
我们尊敬的汤普森爵士此刻穿着便服,趴在床铺上——躺着可是会触碰痛处——正听着床头坐着的一位中年美妇人给自己念报纸。
这位汤普森爵士年纪未必比威廉医生大,也不过五六十岁,但健康状况并不好,导致看起来远不如威廉医生显年轻。他长着一头稀疏的金黄色头发,大鼻头,肿眼泡,唇上和下巴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反倒留着鬓角到脸颊的髯须。
听到动静,看到威廉医生进来。汤普森爵士立刻用一种诗朗诵、咏叹调的方式,打了个热情洋溢的招呼——
“乔纳森(约翰的某种复杂化文雅化的称呼),我的挚友,您终于来了!这令人丧气的天气,让我原本已经平复的伤口又恶化……只能再次麻烦您跑一趟……”
“这是我的职责,弗朗西斯……”威廉医生保持着少说话、多做事的风格,直接打开了
第七十二章 雾都孤儿(二十四)(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