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雄说着又把一张印了自己电话的名片,塞了过去。
领班小妹倒是想拒绝,不过也知道如果拒绝的话,很可能得罪这个大老板,只好先收了起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还不知道呢?”
“你叫我彩虹就可以了。”
“彩虹?这不是真名字吧?”
“真名字可不能告诉你……”
……
果然,就和雪梨担心的一样,就算庄志雄把一箱大钞,五百万放在桌子上,那森哥和薇姐也陪着笑脸,却不敢同意放人。
开什么玩笑啊,自己这夜总会之所以能算是高档会所,就指望着头牌招揽回头客呢。
你把头牌拿走,回头客跑了,我们找谁说理去啊?
庄志雄的外表虽然俊朗,但是年龄还是太年轻,在不把他一串称号拿出来之前,是没有人给他留面子的。
而他那一串称号,比如说‘苗志华的弟弟’、‘苗老的外孙’,‘洪兴铜锣湾的红棍’、‘香港大老板’等等,在这里没有半点用处。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吧,雪梨我是一定要带走的,既然你们做不了主,就换个能做主的来!”
庄志雄又打了一个哈欠,忙了一天,尤其是在精神力消耗得七七八八情况下,如果不是想一口气解决掉这件事,他真想找个地方,倒头睡上一觉。
“那庄公子你先等会,要不先找两个姑娘,陪你坐会儿?”
薇姐听到庄志雄没有闹事,反而有谈判的架势,这暗暗松了一口气,询问了
第六十四章 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