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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三十年河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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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真事。”

    “在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一号这天,当时的俄国皇太子尼古拉在日ben旅行,结果在离京都很近的叫大津的地方,在街上,差点被保卫他的日本警察刺死。”

    “这当然是个大事件,全世界都在关注。日本当时翻译俄国为‘露西亚’,简称露国,现在在大津那个地方,还竖着一块碑,刻着‘此附近露国皇太子遭难之地’字样。我们不说事情的起因,单说这件事发生之后该怎么去审判。”

    “刺杀事件发生后,日本上到内阁总理以及外务和法务大臣,下到普通国民,都非常震惊。因为一个警察是有担任守护职责任务的,竟然刺伤被保护的对象,这必须要严厉惩罚,就是要判死刑。”

    “按照日本当时的刑法,就是《明治刑法》,规定侵犯皇室成员身体的人,也就是犯大逆罪的人,即便是未遂,也是要判死刑。”

    “这个行刺的警察叫津田三藏,负责审理的是大审院(最高法院)一个叫儿岛惟谦的法官。”

    “儿岛惟谦拒绝对津田三藏判处死刑,因为‘侵犯日本皇室成员’不包括‘侵犯外国皇室成员’,外国皇室成员在日本就当作平民来对待,他不允许把这个条文做扩张解释。”

    “当时俄国对于日本是巨无霸的存在,儿岛惟谦这样做,让很多人都惊恐不安,害怕为此惹恼了俄国,那肯定会危及本国的安全,许多有权有势的人就给法官施加压力,说:儿岛惟谦,你追求司法公正,国家都亡了,司法公正还有什么价值?”

    “但是儿岛惟谦就是不为所动,他的回答是:如果

第199章三十年河东(一)(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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