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至于钱,自己已经还了一部分,其余的想办法在筹集,自己公司和银行是合同问题,也就是民事经济纠纷,怎么就涉及了公安成了刑事案子?
郑建新:“诈骗?那根本不存在。”
侦查人员问:“那你和李艳红是不是夫妻关系?”
“是,但是她去哪,我真不知道。”
“你们是夫妻关系,还对名下的公司全资控股,她现在不知去向,你没有责任?”
“那你们得去找李艳红啊。”
这种询问根本就是走过场、排雷。从郑建新这里离开,众人又去了农业银行那个营业所。
营业所是有后院的,警车停放在了营业所门前,从大厅里走了进去。
经济侦查处的人一般是不穿警服的,平安故意的跟在后面,大厅职员过来问办什么业务,前面带队的就出示了工作证,而后,众人被往楼上引。
平安的眼梢留心着柜台后面,他看到,那个“五星级服务”的王淑仪在玻璃后面瞧着自己。
在二楼,营业所那会报案的几个领导接受了询问。他们口口声声的重复自己就是受害者,郑建新那边就是诈骗,自己绝对没有和郑建新李艳红合谋骗担保的意思。
这也是老调重弹。
和曲永超那会说的非常吻合,这件案子里面涉及的国有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了农业银行和郑建新李艳红的几家公司联合起来骗取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要求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判决,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
第92章非常突然(一)(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