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会捕猎大型的野兽为食。它们之间的相互协作很有一套。大凯他们里面有一个维族小伙儿,小伙儿就对他们说,如果遇到一只狼,还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但是遇到这种狼群的时候,就一定要先发制人,不然狼群一旦攻击,大家就都死定了。于是大凯他们就直接开枪打死几只,狼群果然退去。然后他们剥下狼皮拖在身后。一路上只听见有狼的吼叫,但是却没有狼的踪迹,他们总算也是捡回了一条命。这件事以前被大凯说的神乎其神,都快讲成“大凯打狼”了,还是有一次他酒后才吐露真言。这个方法有点杀一儆百的作用。鄂妈让我们剥下霈哝的皮,还有龙哥刚才斩头的目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野兽也都是有一定思维能力的,这时它们必然不敢贸然上前。
霈哝既然能相互之间交流,那必然也是聪明得很。该不会鄂妈看出,龙哥这招镇不住它们,所以才让我们提高警惕?越是聪明的动物,在野外对人越是危险。因为他们往往不会按照你所想的常理来“出牌”。
时间仿佛停止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几个就像堆在雪地里的雪人一样,身上已经落满了沙黄色的雪花。有一些落在了我的睫毛上,甚至都结了雪冻。刚刚死掉的那只霈哝,身下的血渍都被现在的雪花覆盖了,它那笨拙的身子和雪地看起来也是连成了一片。但是周围还不见有其余霈哝的踪迹。
我们本来就穿的不多,加之现在又没有用什么取暖的设备,在雪地里站久了,感觉身子都要冻得僵硬了一样。我握着枪的手,都有些麻木了。而且身体特别的困乏,一阵阵的倦意袭来,眼皮都有些睁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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