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冷淡地说:“叫郭桥父亲去干活的人,他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所以他没有责任,假如他叫来一个人,吴老板付了他额外的费用,这个事,他也该承担责任。至于为什么不去找屋主,是因为屋主将整个建房的工程都承包给了吴老板,屋主也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冤有头债有主,我们搞法律的,都是有据可循,只找直接责任人,不牵连无辜。去法院,也是一样的判法。”
这些话,从身为“律师”的曹骏嘴里说出来,要比郭桥说出来有力得多。
吴老板双手捧住脑袋:“五万块,一分也没得少了?”
郭桥摇头:“没有了。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上法院打官司吧。就算是三七开的责任,吴老板你也得赔偿我们五万六千多块。”
吴老板将家里人叫到后面商量去了。
杨志军小声地问郭桥:“你同学真的是学法律的?”
郭桥笑了一声:“他懂这个。”曹骏自己作为企业法人,对劳动合同法绝对是有一定了解和研究的,所以才说起来头头是道。
曹骏小声地说:“他要是不愿意给钱,到时候就打官司,我给你们请律师。”
郭桥笑了一下。
过了大概有一二十分钟之久,吴老板那边显然也经过了深入的讨论,然后出来了,他吞咽了一下口水:“我同意赔偿,但是只能赔四万。”
郭桥说:“五万,不能少。吴老板,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法院判你八成责任,你就得负担六万四了。”
“四万五。”
郭桥哑然失笑,这难道是菜市场买菜?便摇头说:“五万,我已经退让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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