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田,是为她好!卧槽!这是父母吗?这不是畜牲吗?”作为一个正统读书人,哪怕他做了反贼忘了忠君,有些伦理道德都是不会忘的。比如,色类当婚。否则便是自甘下贱。这做父母的为了钱,居然连脸都不要了,这是难以容忍的。
里面陈大娘大声说了什么,颜神佑眼巴巴地看着卢慎,卢慎面露敬佩之色,道:“她说,宁愿饿死,也不跟奴才过一辈子。父母要将她发卖了,那是过不下去,她做奴婢便做了,要是发嫁,她是死也不肯的。”
颜神佑深吸一口气,拉着阿婉走了。
阿婉也听懂了,只是愤怒:“这父母好偏的心!”
颜神佑道:“这姑娘是个有骨气的人。那对父母,也只是披了张人皮的狗罢了,谁给骨头就冲谁摇尾巴。等着吧,没什么好果子吃的。”
“真的?”
“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2】
“那他们成不了了?”
“对。”
阿婉开心了,蹦蹦跳跳了起来,一回头,见颜神佑站着不动:“阿寿姐,怎么了?”
“可她还是她父母的女儿呀,回去可怎么办呢?”
阿婉怔住了,半晌,抓着颜神佑的袖子,焦急地问道:“那——有没有什么能够帮得到她的?!”
颜神佑道:“容我想想。”这样宁愿吃糠咽菜也不吃高级狗粮的人,是得帮。
作者有话要说:【1】【2】《唐律疏议》191: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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