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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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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李啸的四条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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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第二条,便是李啸在吞并台湾后,目无朝廷,私设州县官署,将国家土地据为私有,这等跋扈之举,哪里还有半点把朝廷放在眼里。”
    “对对对,这台湾之地,既已被我大明收复,便理当由朝廷来安排官吏,划分州县,岂能容一个小小李啸来擅做决断,李啸之目无君上,甚矣!”郑芝龙脸上的笑容愈见灿烂。
    “第三条,李啸不顾朝廷禁令,私自与蒙古各部进行边贸,且有私下走私清虏的重大嫌疑,可谓大发国难之财,可叹这般国之蠹虫,竟被朝廷视为干城栋梁,实是令人嗟叹。”
    “哼,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李啸这般违反朝廷禁令,全然无视国家律法,却是着实可恶。”
    郑芝凤笑了起来,然后,他压低声音说道:“至于这第四条,便是李啸自恃有重兵强军在手,欺凌弱小,与我军强行争夺海贸通道,从而损害友军之利益以自肥,实是卑鄙至极。“
    听了郑芝凤的话语,郑芝龙还未说话,郑芝豹先大笑了起来:“二哥给李啸安的这条罪状,才真正说到了小弟心中去了。想来那李啸有这四条大罪,朝廷定会对其严加处罚,估计那李啸,身败名裂都有可能。“
    此时的郑芝龙,脸上亦满是欢欣之色,他点头道:“二弟的谋划,确是不错!那李啸自恃身处高位,又手握强兵,便以为没人能动得了他,可是为所欲为,实是可笑之至。且待为兄亲笔撰写密奏一封,禀报兵部熊文灿大人,看看朝廷要如何处置!“
    郑芝凤摇头道:“兄长,若只给熊文灿奏报,怕还不行。熊文灿为人庸碌无能,

第三百三十七章 李啸的四条大罪(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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