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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生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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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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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大小,跟地球上的猪比简直就是刚出生的小猪崽,它的长相也跟猪大为迥异:皮表光滑无毛,头顶生有一根尖尖的独角,整个身子圆圆的像个皮球,倒是很可爱。麦冬给它取名小野猪是因为它的鼻子跟猪极像。这种动物数量很多,经常在河滩边出现,它们喜欢将河滩湿软的地方弄成一片淤泥,然后将身子埋进淤泥里,身上裹满淤泥后,它们就成群结队地挑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晒太阳,等阳光将身上的淤泥晒干,它们便挨在一起彼此磨蹭着身体,以蹭掉已经干掉的淤泥。麦冬想这应该是它们清洁身体的方式,倒是跟猪也有点像。
    长毛兔毫无威胁,但速度很快,小野猪速度较慢,但当它们联合在一起,将尖角对准敌人的时候,也是不容小觑的力量。
    咕噜对这两种动物兴趣极大,宿营时只要看到便会追赶。
    刚开始它的速度差于长毛兔,能跟小野猪勉强持平,但因为麦冬吩咐不能跑太远,它还是一个都追不上。但很快,它的速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升着,靠鹿肉干为食的第二天,它在麦冬的视线范围内追到了一只小野猪,一口地咬断了它的脖子,然后便高高兴兴地叼了回来冲她撒娇,就差没像狗狗一样摇尾巴了。
    小野猪的肉跟猪肉味道不太像,也许是因为体型小,它的肉更嫩,而且没有许多肉食——如珊瑚角鹿——具有的腥膻味儿,这点也是跟猪肉比较像。但它与猪的另一点相似之处则让麦冬有些喜出望外了:它跟猪一样拥有厚厚的脂肪层。
    脂肪也就是肥肉,而肥肉,可以用来炼油。
    麦冬想要油,不为别的,单纯是因为,动物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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