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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大亨[美娱+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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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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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非专业的分析人士都能看出来的问题,imax公司内部的专业认识如何看不出来?首先就是法务部反对就此提出诉讼,因为专利诉讼是一件漫长且耗费资金庞大的事情。谢尔曼集团自然有极长的时间和充沛的资金与imax公司消耗,更重要的是imax公司也同样可以利用专利诉讼迫使imax技术无法商业化。两败俱伤的结果就是imax公司彻底破产,而谢尔曼集团不过是晚几年才商业化自己的巨幕技术而已。
    同时格雷姆的创业伙伴也明确表示不希望因此将公司拖向破产深渊,他们觉得如果索尼集团放弃收购的话,那么和谢尔曼集团谈谈也并无不可以。但是格雷姆此时仿佛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和日本人合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格雷姆一意孤行地挑起了针对谢尔曼集团的专利诉讼。而杰德和约翰则搭乘飞机返回,坐镇洛杉矶只会诉讼官司。
    一方面谢尔曼集团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阻止imax公司在专利诉讼中要求停止太平洋巨幕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工作;另一方面,谢尔曼集团向法院反诉imax公司抄袭谢尔曼集团专利并要求imax公司停止imax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由于一起官司同时在三家法院起诉,imax公司顿时在资金和人力上吃紧,而杰德却一次性聘请了五家具有专利诉讼和公司事务的国际知名律师楼组成了超豪华律师团分别在三家法庭煽风点火,与imax公司周旋起来。
    在官司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杰德还不忘在法院外宣传自己的新片。
    “是的,我的新片就要上映了,和《12只猴子》一样也是科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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