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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录:民国那些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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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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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只有当事人能体认出来,至于其他的猜测,我想都是多余的。”(台湾《中国时报》1987年5月9日)的确正如王女士所言,对于一个已经逝去的人来说,他的心迹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任何外在的猜测都是多余的,但是当这个人由于历史的机缘而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时他的死因就非同小可,就不可避免的成了一个重大事件,非得要对世人做出一番交代。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造就了那么多的英雄和伟人。对于任何一个人物,我以为,都应该将他置于历史的天平上抛却由亲疏敌对形成的情感好恶以及时代拼凑起来的各种人为因素,争取把他还原为一个普通的个案来处理,只有这样才可能更为客观、公正,也只有这样才可能更接近人物的本来面目从而揭开历史真相。
    当我们用梁任公先生的观点来推敲王国维先生死亡的前前后后时我们发现疑点重重。毫无疑问,最有可能证明王国维先生自杀死因的无疑是那份遗书了。然而唯一能证明死因的遗书却偏偏又是语焉不详。遗书没有一字一句提到了前朝或者逊帝。这样要说他是“殉节”,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另外,即使说王国维先生自沉是为了“殉节”,那他也应该是在清朝被推翻或者是溥仪皇帝被驱逐出宫时,而不可能是这个时候。这是其一。
    其二,王国维先生若果真是死于一种文化的话,他内心当是十分痛苦,而且这种痛苦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以一贯制的。如此强烈而持久的痛苦在他自沉前或自沉当时是不可能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的。然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王国维先生的死却是出奇的“雍容淡雅”。据清华国学研究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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