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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罪1+诡案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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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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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上前,将花氏拖到一边。
    花氏被知府大人那一声威严大喝镇住,脸上泪水满腮,张着嘴巴,却不敢发出半点哭声。
    知府大人瞧了司马恨一眼,再一拍惊堂木,“叭”地一声震响,全堂肃静,道:“司马恨听判。”
    司马恨以膝代脚,上前一步,道:“罪民在。”
    知府大人站起身来,大声宣判道:“司马恨,因你岳丈梅若风为老不尊,无德乱伦,凌辱亲女,玷污汝妻,汝怀恨在心,于本月初九夜在将军山明隍庙内伺机谋杀,从其身后连刺两刀,致其死亡。经审,证据确凿,罪无可赦,本府判你死罪,待上报湖广提刑按察使司核准之后,择日行刑。你可伏罪?”
    司马恨道:“罪民认罪。”
    刀笔吏早已将其口供据实照录,呈上前来,让其过目之后签字画押。
    司马恨看也不看,便摁了手印。
    知府大人再一声令下,左右拥出两名拘捕手,拿出一副三十五斤的重枷,将他枷住。
    知府大人道:“先押入死牢,择日宣斩。”
    两名衙役答应一声,推了司马恨就朝堂下走去,刚走两步,忽听门口传来“通通通通”一阵击鼓之声,鼓声又响又急,就像击鼓之人憋足了劲想要将衙门口那面鸣冤鼓击穿一般。
    知府大人审案完毕,正要退堂,听见鼓响,却又坐下,皱眉问:“堂下何人击鼓?”
    门口一名衙役应声走上前来,回道:“禀大人,是梅县令之女、司马恨之妻梅怒雪在门外击鼓鸣冤,要见大人。”
    知府大人一怔,道:“哦?竟有这等事,让她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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