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皮,本地人,当年30岁,曾在一些报纸和杂志上发表过诗歌和文章,他在青鸟路附近租住了一间有院落的平房。
警方很快控制了他,在进行审问的同时,对他的住处进行了细致搜查。
许三皮当然不肯承认自己杀人,也矢口否认送过尹爱君诗集,但警方偏偏在他家中搜到一本,经尹爱君舍友辨认,与其曾带回宿舍的诗集封面相同。面对证据,许三皮仍然百般狡辩,说诗集不是他买的,也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他家中。警方又让他解释,为何在他家里未发现任何刀具?许三皮说他平日在学校食堂吃饭,家里不开伙,所以未买过刀具。讯问房主,房子前后已经租出去好几拨了,他也想不起来有没有刀具在家。
除此之外,警方在房子和院落里未发现作案痕迹和死者血迹。但许三皮供词前后矛盾,有诸多解释不清的地方,租住地点与尹爱君最后出现地点吻合,且缺乏不在场的人证,可谓嫌疑重大。可是让专案组未想到的是,正当他们准备对许三皮加大力度审讯的时候,却接到市局放人的命令。
此后,专案组只能在暗中监控许三皮的行踪,但未发现可疑之处,直到几个月后,许三皮远走美国。
案件卷宗中,关于许三皮的调查记录,到此戛然而止。
放下手中的卷宗,韩印皱紧眉峰,眼神放空呆坐了半天。为什么许三皮会突然被释放?是不是受到了某种阻力?他又为什么着急忙慌地跑到国外?这个许三皮现在在哪儿?会不会又出现在本市?会不会是“1·18碎尸案”的真凶?与“1·4碎尸案”有没有关系?
这是个值得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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