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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燃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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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吴楚之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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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要是我们两个同时失去理智呢?”
    孔昊心里服气了,但不妨碍他继续抬杠斗嘴。
    吴楚之奇怪的看着孔昊,觉得这货是不是傻了,
    “我们两个同时失去理智?那就是我们两个都是一致的意见嘛,这事儿为啥不能做?”
    孔昊笑了起来,他明白了。
    “那刚刚你说具体过程很复杂是怎么回事?听你这样一说,我觉得这机构也没多复杂啊?”
    不懂就问,孔昊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我刚刚所说的只是最后的股权比例,中间会进行多层嵌套。”
    吴楚之开始详细说着自己的顶层设计,先三人分别设立一人独资有限公司。
    考虑到秦莞和孔昊还未成年,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可以让母亲设立。
    代持协议倒是可签可不签,签了,真闹出事,按照现行规定也无效。
    然后三人成立的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和三个爸爸成立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投资咨询有限A公司,作为控制权载体。
    A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三人再出资占据LP合伙人份额,成立有限合伙企业,LP份额以后可以让渡给投资人解决融资问题。
    这样的好处在于,无论LP出资额多大,GP始终牢牢的控制着有限合伙企业。
    为了最大化分散投资人的股权比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2-3个。
    再用有限合伙企业去设立实体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最后才是各个业务板块实际业务发生的实体公司。
    在吸收外部投资者的时候,可以按照关系亲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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