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手,把他们的仔领回家去。
然而王角答应了,学兵自己不答应。
十五六岁的少年,已经开始认真地认识这个世界,他开眼看到的,和以前看到的,决然不同。
老父亲希望的,就是混个官皮,将来回到老家,总计是有安置的,当过“义勇”,按照以前的老规矩,返乡之后,做个坊里“明断是非”的中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江湖上的人出来讲数,也是要给“义勇”三分薄面,因为保不齐就是一个马勺吃饭的袍泽。
只是这一回,如此艰苦的日子,甚至还要冒着跟土匪们火并的风险,直接让当老子的不情愿了。
他们哪里肯让小儿子吃这等苦。
小儿子、大孙子,这是自来的疼爱,本来就是个“镀金”的事业,闹腾成要跟土匪火并,那还得了?
之前使唤的路费就当打了水漂,也要将儿子接回家。
然而,到了地头才知道,跟土匪火并,那都是小事!
把地主老爷的饭碗都砸了,这是人干的事儿?!
儿子不做“义勇”,回老家不也是为了几十亩地?!
砸地主的饭碗,那将来,别人还不能砸儿子的饭碗?
都是地主,有什么区别!
只是让当老子的想不通,怎么也想不通,他们的儿子,竟是倔驴一般地执拗,如何都不肯回家。
仿佛回身前往家中的那一转身,就是此生最大的耻辱一般,明明同学们都不曾有冷眼,明明王委员也点头同意,没人讥讽,没人嘲弄。
但少年们明白,这个转身……转不得。
人是要有
361 新气象(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