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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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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胡适《文学改良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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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约有五种:
    (甲)古人所设譬喻,其取譬之事物,含有普通意义,不以时代而失其效用者,今人亦可用之。如古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人虽不读书者,亦知用“自相矛盾”之喻,然不可谓为用典也。上文所举例中之“治头治脚”、“洪水猛兽”、“发聋振聩”,……皆此类也。盖设譬取喻,贵能切当,若能切当,固无古今之别也。若“负弩先驱”、“退避三舍”之类,在今日已非通行之事物,在文人相与之间,或可用之,然终以不用为上。如言“退避”,千里亦可,百里亦可,不必定用“三舍”之典也。
    (乙)成语 成语者,合字成辞,别为意义。其习见之句,通行已久,不妨用之。然今日若能另铸“成语”,亦无不可也。“利器”、“虚怀”、“舍本逐末”,……皆属此类。此非“典”也,乃日用之字耳。
    (丙)引史事 引史事与今所论议之事相比较,不可谓为用典也。如老杜诗云,“未闻殷周衰,中自诛褒妲”,此非用典也。近人诗云,“所以曹孟德,犹以汉相终”,此亦非用典也。
    (丁)引古人作比 此亦非用典也。杜诗云,“清新庚开府,俊逸鲍参军”,此乃以古人比今人,非用典也。又云:“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此亦非用典也。
    (戊)引古人之语 此亦非用典也。吾尝有句云,“我闻古人言,艰难惟一死。”又云,“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此语未必是。”此乃引语,非用典也。
    以上五种为广义之典,其实非吾所谓典也。若此者可用可不用。
    (二)狭义之典,吾所主张不用

第508章 胡适《文学改良诌议》(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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