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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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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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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闻。并望即日释放在平被非法拘禁之学校师生许德珩等,以重民权,而张公道。”
    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和筹备,1932年12月18日,蔡元培与宋庆龄、杨杏佛、林语堂等发起“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在上海的《申报》上联名发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在宣言中抨击蒋介石的政权践踏民主、蹂躏人权。
    宣言中愤慨地说:“抑制舆论与非法逮捕、杀戮之记载,几为报章所习见,甚至青年男女有时加以政治犯之嫌疑,遂不免秘密军法审判之处分。虽公开审判,向社会公意自求民权辩护之最低限度之人权,亦被剥夺。”
    12月30日,蔡元培在上海华安大厦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告“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正式成立,由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林语堂任宣传主任。
    蔡元培在记者会上说:“我等第一、无党派的成见,……第二、我等无国家的界限……第三、我等对于已定罪或未定罪的人,亦无甚区别。未定罪的人,其人权不应受人蹂躏,是当然的事,已定罪的人,若是冤的,亦救济的必要。至于已定罪的并不冤的人……对于当其罪之罚,不能不认为当然,而不应该再于当然之罚以上再有所加。……希望诸君对于普遍人权保障,能超越国家党派的关系……”
    1933年2月,蔡元培在上海的一个青年会活动上,做了以《保障民权之过去与现在》为题目的演讲。
    他引述《论语》《孟子》《左传》《国语》等中国传统经典中的观点和典故,说明要想国家统一兴盛,掌权者必须保障民权,允许人民议论

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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