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笔写字,这家伙不遗余力支持媳妇。
不但如此,秦向儒还关心起羽毛笔的制作,拿起来又是一番端详,用指腹在羽毛笔的笔尖摩挲着。
随机,便提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袁姑娘,你这笔,若经常使用的话,磨损会很严重吧?”
袁冬初点头:“是啊。如果像今日这样写单,这三支笔很快就得换笔尖了。”
秦向儒撇一眼放笔的匣子,发现里面还有一把小小的裁纸刀,问道:“是不是还得经常修整笔尖?”
“是。”袁冬初不得不佩服,又机械专长的人,思维逻辑果然厉害。
秦向儒继续细致入微的观察,很快就被他发现,已经很细小的笔尖,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短短的缝隙。
“咦?这个……难道是为了能让墨汁流淌顺利?”秦向儒自语。
袁冬初发自心底的赞叹。木讷、还是个慢性子的秦向儒,在这方面的思维,居然如此敏锐。
笔尖能有这种细微的结构,是前人不断试验、总结才得出的正确结论。
可这位,这么多年不被人看好,甚至觉着他是个窝囊、没本事的人,却只一眼,便看出了最关键的门道。
不得不佩服。
哪知秦向儒对她的钦佩更甚。
听到肯定回答后,秦向儒再看袁冬初时,面上的敬佩之色,差不多就是滔滔江水那样,既汹涌、且连绵不绝。
“袁姑娘才是真的不世之才啊!居然能想出如此精妙的办法,让一支细管所含墨汁,只在书写时才会均匀洇出。如不是见到实物,任谁也想不出这样精妙的解决方法。”
第318章 雄霸书写界很多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