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冒顿与伊魔利的合法性,大秦作为调停一方,在退出草原之后,不参与草原斗争。
协议第三点:开通大秦与匈奴草原的贸易,可以以物换物,或者用大秦秦半两交易,不得征收秦国商贾们的关税与赋税。
协议第四点:匈奴三方与大秦签订永不侵犯条约,如有侵犯,其他匈奴两方与大秦可问罪,大秦出兵无需经过其他两方同意!
协议第五点:四方结为同盟,如有外地侵犯,可随时向其他三方求援,任何一方出兵不得超过十万!
这样四国协议的五点要求,全是秦夜自己想出来的,在这五点要求里面,甚至秦夜都做好了匈奴三方的人会有人不同意,但是最主要的是,秦夜最想做的就是第三点协议!
这就涉及到了后世的金融规则,对于现在的匈奴人来说,匈奴人是没有货币这一说的,大部分都是以物换物,甚至连买卖这个词都没有,有的只有掠夺这两个字。
这三点出来之后,匈奴人三方不得对大秦的商贾征收关税和赋税这也是秦夜早早想好的,不管以后匈奴人的势力变成什么样自,只要这一条协议还在,只要匈奴人之后的霸主撕毁协议,大秦就有理由出兵!
最重要的是,用大秦的半两钱来交易,作为大秦本国的货币,流通到匈奴人手上,同化匈奴人的金融制度,破坏匈奴人本来的体系!
这才是重中之重!
而在以蒙恬,头曼,冒顿,伊魔利四人为代表的四方势力上,签订下了这个协议之后,秦夜脑海中的系统又开始响起。
【系统3.0版本】
【姓名:秦夜】
第二百七十九章:四方协议,互不侵犯条约(3/4)